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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5/7/21 16:28:00

在我国古代,有一种颇为特殊的的婚姻形式-冥婚。所谓冥婚,就是替已死的男女结成婚姻关系并合葬在一起。其中又可分为二类:一类叫“迁葬”,指已成年的鳏男寡女,活着的时候本无关系,死了以后才结成夫妻;另一类叫“嫁殇”是指为未成年而死的男女举行婚礼和合葬。这种习俗的出现与古人“视死如生”的观念密不可分,古人坚信灵魂的存在,死亡只是生者世界的延续。逝去的人的灵魂会在另一个世界继续生活,为了让未婚家人的灵魂不孤独,冥婚这种特殊的婚姻就应运而生。

“冥婚”之俗起于何时?《周礼·地官·媒氏》载:“禁迁葬与嫁殇者。”《周礼》是部记载西周时代社会政治制度的著作,由此可见冥婚的风俗早在西周时代就已产生了,但在当时又是被禁止的,因为它被看作是一种“乱人伦”的行为(《周礼》郑玄注)。但在实际上,冥婚风俗在周代以后并没有被禁绝,并为一些封建上层统治者所提倡。

三国时,曹操的爱子曹冲年仅十三岁便天亡了,曹操十分哀痛。这时,司空掾邴原的女儿也早亡,曹操便向邴原提出将两人合葬,但邴原以“合葬非礼也”作为理由推辞了,曹操也就没有再勉强。但最后曹操还是为曹冲聘娶了甄氏亡女与之合葬。魏太和六年(公元年),魏明帝曹叡的爱女曹淑未满月就夭折,曹叡万分悲痛,追封其为平原公主,选取文帝甄皇后的亡从孙甄黄与之合葬。

到了唐代,“冥婚”在贵族中更为盛行。唐中宗李显的长子李重润,曾被高宗立为皇太孙,后来因为私下议论武则天的男宠张易之擅政,被武则天下令杖杀,年仅十九岁。李显当政后,便追赠李重润为皇太子,谥号“懿德”,聘娶国子监丞裴粹亡女与之冥婚合葬,年在发掘懿德太子墓时,在墓室的石椁内曾发现一男一女两付骨架,便是其物证。

唐中宗时,韦皇后也曾将自己的亡弟、汝南王韦洵与中书令萧至忠的亡女冥婚合葬。后来李隆基发动宫廷政变,把毒死了中宗、准备临朝称制的韦皇后及其党羽全部杀掉,萧至忠怕连累自己,便掘开韦洵墓,抬回女儿的灵柩,表示两人“离婚”了。

除了贵族阶层以外,“冥婚”风俗也同样存在于民间。《元史·列女传》曾记载了这样一件事:有女子杨氏,东平须城人。丈夫郭三,从军襄阳,杨氏留在家中服侍公婆。元世祖至元六年(公元年),郭三死于戍所,杨母想让女儿改嫁,杨氏不从,“号痛自誓”,杨母只得作罢。

郭三尸骨被送回家中后,郭父想到杨氏年纪轻轻,将来终究要改嫁,不可让自己的儿子“鳏处地下”,便想求乡人的亡女与之冥婚合葬。杨氏知道后,绝食五天,上吊而死,与其夫合葬在一起。《元史》将此事采入《列女传》,显然是将杨氏作为一个“贞妇烈女”的典型来加以褒扬。但在我们今天看来,“冥婚”风俗的存在,是促使她白白断送自已年轻生命的直接原因。

“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”是我国封建时代婚姻制度的一大特点。“冥婚”的男女双方,虽然已不在人世,谈不上什么听命于父母,但却还是少不了媒人。于是,一种专门以此为业的人便应运而生,称之为“鬼媒人”。宋代康誉之在他的《昨梦录》一书中对此曾有记载:“北俗男女,年当嫁娶,未婚而死者,两家命媒互求之,谓之鬼媒人。”“鬼媒每岁察乡里死者而议,资以养生焉。”

该书还记载了当时进行冥婚的一些仪式,先要通过媒人交换帖子,介绍双方的家庭情况,然后进行祈祷和占卜,占卜以后就开始置备衣服被子等结婚用品,接着,就由媒人来到男者墓前进行祭祀仪式后将两人合葬。这一整套仪式下来耗费是不菲的,所以冥婚多见于贵族和富裕家庭,贫苦百姓很明显是消费不起的。

冥婚陋习的长期存在跟阴阳先生、风水先生、巫婆等有直接关系。他们发现谁家子女夭亡后,就从中穿针引线,积极撮合,以便从中获取酬劳。近年来新闻媒体对于“冥婚”仍然时有报导,可见就算是在现代社会这种陋习仍然零星存在,破除封建迷信我们依然任重道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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